大學生(4000/12000)
環保署依108年1月16日修正公布之「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」第34條第2項規定,配合修正「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審查業務委託辦法」。
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表示,本草案修正授權依據及條次,修正援引條次,並修正本辦法施行日期等,酌修第一條、第二條、第十六條相關文字。
使用道具檢舉
發表回復回帖後跳轉到最後一頁
Archiver|手機版|廣告|聯絡我們|廣告查詢|廠商合作|伊莉
GMT+8, 2024-5-6 10:55 PM
Powered by Discuz!
© Comsenz Inc.